浙财大东教【2025】87号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为加强行业学院内涵建设,推进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,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我院第二批行业学院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现对以下项目进行验收。
一、项目名单
序号 |
二级学院 |
项目类别 |
项目名称 |
项目 负责人 |
批次 |
1 |
金融 |
应用型课程 |
跨境电子商务理论 与实务 |
刘睿伣 |
第二批 |
2 |
金融 |
应用型课程 |
投资学 |
章贤军 |
第二批 |
3 |
工商 |
应用型课程 |
管理统计学 |
周航 |
第二批 |
4 |
工商 |
应用型课程 |
市场营销学 |
唐小波 |
第二批 |
5 |
信智 |
应用型课程 |
Python数据处理 |
赵培培 |
第二批 |
6 |
金融 |
应用型课程 |
金融专业实训 |
朱基煜 |
第一批 |
二、检查依据和标准
1.项目立项申报书。
2.《关于组织开展我院第二批行业学院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浙财大东教〔2021〕135号)、《应用型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、建设内容和验收要求》(附件1)。
三、检查办法和程序
1.项目负责人提交《行业学院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专项验收报告》(附件2)。
2.需验收的项目,如因不可克服的困难而无法完成或需要延期完成的,需提前一周向教务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(附件3),由教务管理部酌情处理,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。延期后仍无法结题的项目,将予以撤项。
3.学院组织对项目进行检查,开展项目汇报交流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四、材料上报要求
请相关部门于11月14日前将相关报告(电子版+纸质版一式2份)报送教务管理部。联系人:裘力骏,A106,电话:9207097。
教务管理部
2025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