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年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的通知

时间:2023-06-14 15:03:04  来源:   点击数:

 

浙财大东教通〔2023〕70号

根据高等学校外语专业考试办公室的通知,2023年度英语专业四级考试(TEM4-2023)定于2023年6月18日进行。为确保本次考试规范、有序的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:

6月18日(星期日)上午8:30——10:40。

二、考试地点:

7号教学楼(详见下表)。

三、监考安排:

考场号

准考证号码

教室

监考教师

01-02(60人)

33512234400101-33512234400130

33512234400201-33512234400230

J7-102

*李雪阳

商伟霞

姜凌

03-04 (60人)

33512234400301-33512234400330

33512234400401-33512234400430

J7-104

*沈逸群

李克莉

黄赛赛

05-06(60人)

33512234400501-33512234400530

33512234400601-33512234400630

J7-105

*章喜查

梁琼

王文朋

07-08 (60人)

33512234400701-33512234700730

33512234700801-33512234700830

J7-107

*李淑敏

施建刚

杨丹婷

09(30人)

33512234700901-33512234700930

J7-110

*陆明龙

杨勇

主 考:姚莉

副主考:张友文

工作人员:束军仙 李艳萍

播音人员:张群芳 卜宇彬

四、考试要求:

1、监考人员须于6月18日上午7:50到J7-101(2023专四考务办公室)领取试卷。学生请带好准考证、学生证和身份证,提前半小时到考场。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,考生停止进场。考试开始后直至考试结束前,任何考生都不得提前离开考点。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不得交卷。注:考试期间需使用收音机,频道为FM73赫兹;答题需使用2B铅笔、橡皮、黑色字迹的签字笔。

2、监考人员在考前须认真阅读《考试须知》、《监考步骤》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分发与回收试题册和答题纸,按要求装订主观题卷并认真仔细填写时间袋上的监考情况。

3、参加考试的学生,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核纪律,如有违纪,按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严肃处理。

教务管理部

外国语学院

2023年6月14日